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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》发布
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20日 10:41     浏览次数:2896     返回上一页

     414日,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实施《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

  《细则》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等法律法规制定,紧密结合全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,借鉴其他省市的立法和实践经验,总结了近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。《细则》共七章五十三条,分为总则、基本规定、组织实施、结果处理、抽查纪律、工作经费、附则七章。一是明确了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对象与内容。省级监督抽查对象主要为甲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,抽查比例每年不低于30%。市级监督抽查对象主要为本行政区域内乙级以下测绘资质单位,抽查比例每年不低于20%。抽查内容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和技术质量管理体系。二是理顺了工作方式与程序。三是规定了检查结果的处理方法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质量监督抽查结果,对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。四是强调了工作纪律及经费等事项。

  《细则》的出台,将有效规范全省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抽查工作,对全省质量监督抽查有重要的指导作用。

      (来源: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      时间: 2017-04-19 17:08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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